关于做好“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有关学生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的规定和我院具体安排,2015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5月3日),为维护假期学校的安全稳定,现通知如下:
1、4月30日前,辅导员要统计好学生去向以及留校学生人数、名单,并报至各系党总支书记处,辅导员应将情况统计表随身携带,以便及时查询。5月4日10:00前,辅导员做好学生(包括毕业班)返校情况(见附件)的统计工作并报至学生处。
2、各系要加强学生考勤工作、严格实行听查课制度,辅导员要严格实行学生请销假制度。
3、各系要做好防火、防盗、交通及饮食等安全教育工作,重点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加强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4、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自行或代理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名目的旅游活动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集体活动。
5、节日期间,辅导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6、节日期间各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校园巡视力度,不能迟到早退,不能出现空岗现象,每日9:00办理交接班手续,如遇突发紧急事件必须保证5分钟内到达现场,并逐级上报。
祝全院师生节日愉快!
学生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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