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春季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系:
正值春暖花开之时,为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院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严禁以班级或社团等任何团体名义组织学生进行外出春游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系及学生组织本着对学生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未经批准,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外出春游等活动,对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春游的组织或个人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任何学生不得自行组织或代理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名目的旅游服务活动,如无视学校规定自行其事的,其后果一律自负。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三、班级确需集体外出社会实践或参加其他公益活动的,活动方案需经主管院领导审批,并由引导老师带队,做好相应的安全教育工作。
四、学生双休日及节假日外出活动时,要结伴同行并事先向辅导员、班级干部及同宿舍人员说明去向和返回时间。外出期间保持联系渠道畅通,遵守交通规则,熟悉交通安全应急措施,提高自救自护能力,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强化安全防范意识。
五、学生在校期间,禁止下河或到水库等处游泳;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六、毕业班辅导员要对所带学生进行信息跟踪,全面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择业情况,确保人身安全及校园和谐。
七、各系要做好春季安全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强化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及时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并可以班级为单位在校内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素质拓展活动。辅导员应贯彻落实入宿舍及听查课制度,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遇突发事件要做好应急处理,并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
请各系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同学,并遵照实行。
特此通知!
学生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